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通知》
強化“五個規范” 江蘇進一步加強技能人才評價工作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4/11/art_78497_10411723.html
針對近年來全省技能人才評價和職業技能競賽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近日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通知》,以“五個規范”為指引,進一步明確全省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制度要求,全面規范技能人才評價工作流程,提升職業技能評價質量,維護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一、規范資格審核。《通知》要求,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資格應對照相應職業技能標準或行業企業評價規范要求進行審核;省內各地組織職業技能競賽的選手參賽資格審核明確,選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參加我省基本養老保險一年以上;(2)具有我省戶籍;(3)學生組職業技能競賽選手應具有我省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及高等院校的學籍。
二、規范辦賽行為。《通知》對各地區職業技能競賽外地選手參賽以及跨區域聯合辦賽進行了規范。符合參賽條件的異地選手報名參賽的,異地選手占比10%之內的,由競賽主辦單位從嚴把握;占比10%—50%的,報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占比超過50%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通知》針對跨區域聯合辦賽,提出了賽前備案要求。區(縣)際跨區域辦賽的,報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設區市際跨區域辦賽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省際(含不同省份的設區市、區縣)跨區域辦賽的,由相關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共同會簽競賽工作文件。
應當備案而未備案的,不得享受相應的競賽支持激勵政策。各地舉辦的職業技能大賽,不得收取任何報名費、參賽費以及證書核發等費用。
三、規范技術標準。《通知》對各地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競賽工作的技術標準進行了明確,強調各類評價應遵循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或行業企業評價規范的總體要求,堅決遏止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競賽考核擅自降低要求,與國家職業標準(行業企業評價規范)不符的現象。
四、規范證書核發。《通知》全面規范了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核發要求和流程,根據“誰評價、誰發證、誰負責”原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由用人單位和第三方評價機構相關負責人簽字核發,證書樣式及證書號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的統一樣式、統一編碼規則生成,證書落款、印章唯一,不得擅自增設落款、印章。
職業技能競賽證書使用競賽專用證書樣式,核發權限應當符合如下要求:(1)市級一類賽統一由市職業技能鑒定機構代章核發相應競賽職業證書;市級二類賽職業證書可由市職業技能鑒定機構代章核發,也可委托具有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權限的競賽主辦方(牽頭主辦單位)核發;(2)區(縣)級競賽職業證書統一由市職業技能鑒定機構代章核發。各地嚴禁降低標準,以職業(工種)部分工作內容作為競賽賽項組織比賽核發相應證書。
五、規范質量管理。《通知》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堅持分類指導與分級管理相結合,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定期公布所屬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開展評價以及職業技能競賽的相關信息。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會同市場監管、信用管理等部門,適時對各地辦賽標準、選手參賽資格以及證書核發工作進行專項督查,發現辦賽標準不高、選手資格條件不符、違規發放證書等問題的,一律注銷相關人員或批次的證書,并啟動信用核查聯動機制,情況嚴重的,將全省通報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同時,各設區市、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加強質量管理,向社會公布職業證書發放監督舉報電話,嚴肅核實查處相關舉報問題。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職業證書發放監督舉報電話:025-8327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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